一、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公文102年12月13日府教體字第1020305295號。
(二)桃園市政府公文106年1月9日桃教體字第1060000718號。
(三)本校114學年度下學期4月午餐供應委員會會議紀錄。
二、甄選日期、方式及簽約:
(一)初評
1、時間:民國115年6月8日起至民國115年6月10日止。
2、方式:由本校依「廠商自評及初評評分表」(如附件一)錄取合格者至多5名參加複選。
(二)複評
1、時間及地點:民國115年6月11日(星期四) 9點30分於本校會議室舉辦。
2、方式:參與廠商當場抽籤決定序號後,依序上台以電子檔簡報(10分鐘為限)後,由本校午餐
供應委員會指定代表依「複評評分表」(如附件二)錄取正取者兩名,備取若干名,並與正取者
簽約。
(三)簽約時間自民國115年8月1日起至民國116年7月31日止,供應期間如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
會評估表現優異者,得經午餐供應委員會同意後續約一年。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桃園市有機蔬菜媒合平台合格廠商資格。
(二)符合本校「廠商自評及初評評分表」(如附件一)條件之廠商。
四、相關文件公告:評選辦法及自評表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spes.tyc.edu.tw/index.php),請自行下載,公告時間民國115年5月21日起至民國115年6月5日止。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民國115年5月25日起至民國115年6月5日止,請檢具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總務處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複評,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校址:328桃園市觀音區新坡里中山路2段717號;電話:03-4981534轉514午餐秘書高老師或515呂營養師)。
(二)報名文件:
1、「廠商自評及初評評分表」(如附件一)一份。
2、供應企劃書一份。
六、評選結果:
(一)115年6月12日(星期五)下午6點前,公告評選結果於本校網頁,並以電話通知正取廠商。
(二)正取廠商應於115年6月15日(星期一)下午3點前攜帶大小章至本校總務處簽約。
逾期以棄權論,本校得於備取廠商中擇優遞補。
(三)錄取廠商自115學年度上學期開學日(11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起輪流供應本校午餐有機蔬菜。
(四)參加評選之廠商如不符學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宣布錄取名額從缺。
七、附則:
(一)繳交之各項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評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
行政、民事、刑事等相關法律責任。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修正補充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