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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營養師 - 總務處 | 2026-05-21 | 點閱數: 53

一、依據:

(一)桃園市政府公文1021213日府教體字第1020305295號。

(二)桃園市政府公文10619日桃教體字第1060000718號。

(三)本校114學年度下學期4月午餐供應委員會會議紀錄。

二、甄選日期、方式及簽約:

(一)初評

    1、時間民國11568日起至民國115610日止。

    2、方式由本校依廠商自評及初評評分表」(如附件一錄取合格者至多5參加複選。

(二)複評

    1、時間及地點民國115611(星期四) 930於本校會議室舉辦。

    2、方式參與廠商當場抽籤決定序號後,依序上台以電子檔簡報10分鐘為限)後,由本校午餐

       供應委員會指定代表依「複評評分表」(如附件二錄取正取者兩名,備取若干名,並與正取者

       簽約。

(三)簽約時間自民國11581日起至民國116731日止,供應期間如經本校午餐供應委員

      會評估表現優異者,得經午餐供應委員會同意後續約一年

三、報名資格條件:

(一)具桃園市有機蔬菜媒合平台合格廠商資格。

(二)符合本校廠商自評及初評評分表」(如附件一條件之廠商

四、相關文件公告:評選辦法及自評表公告於本校網站(https://www.spes.tyc.edu.tw/index.php),請自行下載,公告時間民國115521日起至民國11565日止。

五、報名時間及地點:

(一)民國115525日起至民國11565日止,請檢具報名文件,以限時掛號郵寄或親送至本校總務處報名。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資料不齊者不予受理。符合資格者通知參加複評,資格不合者恕不退件及通知。(校址:328桃園市觀音區新坡里中山路2717號;電話:03-4981534514午餐秘書高老師或515呂營養師)。

(二)報名文件:

   1、「廠商自評及初評評分表」(如附件一)一份。

   2、供應企劃書一份。

六、評選結果:

(一)115612日(星期五)下午6點前公告評選結果於本校網頁,並以電話通知正取廠商

(二)正取廠商應於115615日(星期一)下午3點前攜帶大小章至本校總務處簽約。
     
逾期以棄權論,本校得於備取廠商中擇優遞補。

(三)錄取廠商自115學年度上學期開學日115 年 8 月 31 日星期一起輪流供應本校午餐有機蔬菜。

(四)參加評選之廠商如不符學校所需,本校可斟酌情況宣布錄取名額從缺。

七、附則:

(一)繳交之各項文件,如有虛偽不實等情事者,取消評選資格;如經錄取,取消錄取資格,並應負

      行政、民事、刑事等相關法律責任。

(二)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並得隨時修正補充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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