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案採一次公告分次招考,經第 3 次招考錄取名單如下:
(一) 實缺代理教師:
正取 1-李○霖。
備取 1-楊○璞。
(二) 虛缺代理教師:
正取 1-蔡○婷。
正取 2-莊○雲。
正取 3-許○云。
正取 4-吳○峻。
正取人員請於 111 年 7 月 15 日上午 10 時-12 時至本校人事室辦理報到,未依限報到者,取消錄取資格。
二、本次已足額錄取,不續辦理甄選。
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