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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6-03-12 | 點閱數: 5
主旨: 檢送本市辦理「115 年度市屬環境教育設施場所推廣校外教學活動」實施計畫 1 份,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5 年 1 月 30 日桃教體字第 1150009296 號函辦理。
二、 旨揭活動為推廣本市環境教育設施場所(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澗仔壢環境教育中心),引導學生認識在地環境與人文關係,藉由專業課程豐富師生環境學習經驗 。
三、 活動資訊如下(詳參附件):
(一) 辦理期程: 115 年 3 月至 11 月。
(二) 辦理地點:老街溪河川教育中心、澗仔壢環境教育中心。
(三) 活動時間及場次: 115 年 3 至 6 月、 9 至 11 月每週二、四、五,依場所排定時間為準,共計 50 場次。
(四) 活動內容:依年級規劃不同環境教育主題課程 4 小時(詳參附件)。
(五) 參與對象:本市各級學校。
(六) 報名方式:
1、 第一階段:上網預(網址: https://forms.gle/S4R6WaiMcVcyhofN8 】 (填寫完不代表錄取,請務必完成第二階段程序)。
2、 第二階段:填具申請表核章後傳真( 03-4223787 )或掃描檔電郵至 rectyc@gmail.com 始完成報名 ,錄取場次另函通知。
(七) 補助原則:
1、 本案補助每校每場次活動費新臺幣(以下同)1 萬元整(含交通費及保險 8,000 元、餐費 2,000 元,不得勻支),惟河川教育中心鄰近學校(新榮國小、新勢國小、中壢國小、中壢國中)僅可申請餐費 2,000 元。
2、 每校至多申請 2 場次,倘至 4 月底仍未滿 50 場次,將取消每校 2 場次限制,開放各校申請。
(八) 經費核銷:
1、 申請學校於錄取公告後兩週內檢送統一收據(繳款人: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逕寄新榮國小學務處。
2、 活動結束後 2 周內請依附件格式檢送活動成果照片(紙本及電子檔各 1 份,電子檔電郵 c001@szps.tyc.edu.tw )、收支結算表、結餘款支票(繳款支票抬頭:桃園市平鎮區新榮國民小學保管金專戶)予新榮國小學務處廖主任彙辦(各校自留影本)。
四、 本案如欲諮詢報名事宜,請洽河川教育中心林瑋琦主任,聯絡電話: 03-4221469 ;如有經費與成果相關事宜,請洽新榮國小學務處廖主任,聯絡電話: 03-2806200 分機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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