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經濟部水利署 115 年 5 月 19 日經水防字第 11533021300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第一場次訂於本(115)年 7 月 16 日(星期四)假本市大樹林滯洪池辦理,教師藉以了解滯洪池在豪雨期間的運作方式及防洪治理概念,並說明水利防災應變原則及結合互動式教具引導,讓參訓教師實地操作教具並設計教案。
三、檢附增能課程簡章 1 份。
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