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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6-06-09 | 點閱數: 18

說明:
一、依據本市 115 年度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請貴校鼓勵所屬踴躍參訓,欲報名者,請於 115 年 6 月 12 日(星期五)前至下列網址填寫 Google 表單:
(一)調查專業人員培訓班: https://forms.gle/cvgMjXV1H3mJqJfL8
(二)調查專業人員精進培訓班: https://reurl.cc/V2ZD5n
(三)行為人防治教育專業人員培訓班: https://reurl.cc/kpb1Zn


三、本案培訓班參與人員,本局同意本市市立學校出席人員在課務自理、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以公假登記;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假登記;餘惠請服務單位准予公假登記。另依本府 110 年 2 月 22 日府教中字第 1100040545 號函暨本局 112 年 2 月 15 日桃教人字第 1120010317 號函示略以,本局於例假日辦理或核定之教師專業研習,若屬自由參加性質,同意參加人員則得自執行勤務當日起 2 年內自行選擇補休(課務自理),不另支給加班費。


四、另性別平等教育法於 112 年及校園性別事件防治準則於 113 年 修訂多項條文,倘為法規修訂前取得調查人員證書且近 2 年內無參與過案件調查者,及歷次未完成訓練者,請學校一併 鼓勵其再次參訓。


五、本案倘有相關疑問,請洽祥安國小輔導室,電話:(03)4192136 分機 6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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