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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6-07-02 | 點閱數: 26
說明:
一、 依據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 115 年 6 月 10 日藝視字第 1150001356 號函辦理。
二、 旨案競賽將於 115 年 10 月 18 日前於本比賽專網公告是否試辦 現場創作;如須試辦現場創作,將一併公告試辦類組、簡章 、時間、地點。
三、 為求比賽之公平公正,請加強宣導參賽學生及指導老師落實 正確的智財觀念與創作態度,詳閱要點參賽規則,了解相關 創作參賽責任,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權或有臨摹、抄襲、代筆 或明確挪用他人創意等違反比賽規則之情事。
四、 旨揭要點可逕自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全國學生美術比賽官網 ( https://web.arte.gov.tw/nsac/index_news.aspx )最新消息或「 實施要點」專區下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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