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級老師您好:
為編製 110 學年度國中新生名冊及畢業證書,煩請老師協辦下列事項:
1.請 收取每位學生之戶口名簿影本 。(導師留存)
2.學生各項資料確認並建立(修改)電子檔,電子檔請至學校最新消息下載。(就讀學校輸入代碼即可帶出校名)
3.欲就讀外縣市國中者,請學生攜帶戶口名簿影本洽註冊組辦理。
4.欲就讀大崙國中、內壢國中、自強國中、東興國中、慈文國中、過嶺國中者,請老師於3/4前告知註冊組。
5.學生資料確認完成後,請於 4月 30日 再將戶口名簿影本發還。
6.電子檔請於 3月 12日前 mail 至 tm04257@ms.spes.tyc.edu.tw。
註冊組感恩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