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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3-03-17 | 點閱數: 123
說明:  
一、 依據桃園市政府社會局 112 年 3 月 14 日桃社兒字第 1120024847 號函辦理。
二、 旨揭研習規劃如下:
(一) 早期療育專業人員初階訓練課程:
1、 兒童發展導論(3 小時)。
2、 早期療育社會工作(3 小時)。
3、 早期療育法規政策、資源及專業團隊(3 小時)。
4、 專業人員早療篩檢工具(3 小時*2 場)。
5、 感覺統合發展遲緩(3 小時)。
(二) 早期療育專業人員進階訓練課程:
1、 親子依附關係與早期療育(3 小時)。
2、 遊戲與早期療育(3 小時)。
3、 幼兒動作及介入服務(4 小時)。
4、 聽損兒童之早期療育服務(3 小時)。
5、 兒童溝通意圖和動機的誘發策略與方法(3 小時)。
6、 早期療育的正向教導(3 小時)。
7、 注意力不足及過動症教養措施(4 小時)。
8、 特殊需求照顧者身心調適(3 小時)。
9、 特殊嬰幼兒筋膜鬆動按摩與動作實作(6 小時)。
(三) 兒童權利公約課程:
1、 兒童權利公約-初階(3 小時*2 場)。
2、 兒童權利公約-進階(3 小時*3 場)。
三、 上述研習課程將陸續登錄於「教育部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請貴校(園)鼓勵所屬教保服務人員踴躍報名參與,研習時數將納入教保服務人員每年應參加教保專業知能研習 18 小時以上之規定。
四、 旨揭教育訓練倘有疑問,請洽本府社會局 03-3322101 轉 6321 唐社工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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