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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3-03-23 | 點閱數: 72
主旨: 為防範腸病毒等傳染病於校園傳播,請貴校(園)加強腸病毒防治工作,並確實落實發病個案之管理、群聚事件之通報及相關感染管制措施,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2 年 3 月 21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20036026 號函辦理。
二、 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監測資料顯示, 112 年 3 月 5 日至 11 日,國內腸病毒門診就診人次,已呈現緩升趨勢,且實驗室監測顯示腸病毒 71 型、腸病毒 D68 、克沙奇 A 型等不同型別腸病毒於社區活動,疫情傳播風險存在,需提高警覺。
三、 請貴校(園)務必持續依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腸病毒防治工作指引」及「教托育人員腸病毒防治手冊」落實腸病毒監測及防治工作:
(一) 請留意孩童健康情形,若有腸病毒相關症狀,應儘速就醫確認,痊癒後仍應繼續注意個人手部衛生;如有重症前兆病徵,請儘速送到大醫院接受治療。
(二) 加強校園及機構內個人衛生、咳嗽禮節及正確洗手,並關懷與監測學生健康狀況,倘出現腸病毒確診案例,請依規定落實通報。
(三) 落實衛教宣導正確腸病毒傳染途徑、預防方法、相關知識及「生病不上課/班」防疫觀念,以降低交叉感染機會。
(四) 酒精對腸病毒之毒殺效果有限,一般環境及常用物品消毒,建議使用 500ppm 漂白水(10 公升清水+100 毫升含氯漂白水)消毒;遭感染者口鼻分泌物、嘔吐物或排泄物污染之物品或表面,建議使用 1,000ppm 漂白水消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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