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市特殊教育學生巡迴教育資源中心 109 年 10 月 29 日桃巡資字第 1090008312 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相關訊息摘要如下(詳如附件): (一)研習對象依報名順序,依序錄取 100 名: 1、本市視障班巡迴輔導教師。 2、安置視障學生學校之特教教師、普通班教師及助理員。 3、本市視障學生家長。 4、對本研習有興趣之普通班教師。 (二)研習日期: 109 年 12 月 19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三)研習地點:中山國小視聽教室及巡迴中心會議室。 三、請參加人員於活動日前至全國特殊教育資訊網 (https://special.moe.gov.tw/)-研習報名-縣市特教研習-點選(桃園市)-學年(109 學年)-登錄單位(中山國小)報名。 四、全程參與研習者覈實核發研習時數 3 小時;參與人員在課務自理及不支領代課鐘點費原則下,請學校本權責核予公(差)假登記,並得於研習結束後一年內覈實補休。 五、研習場地停車位有限,建議以車輛共乘為原則;同時為響應環保,請自備環保杯。 六、倘對本案有所疑義,請洽本市特殊教育學生巡迴教育資源中心江荷諺主任,聯絡電話: 03-2203012 分機 66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