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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4-02-01 | 點閱數: 36
明:
一、 依據本府 113 年 1 月 22 日府民秘字第 1130020402 號函辦理。
二、 國民法官制度業於 112 年度實施,為使民眾更瞭解國民法官制度,並提升民眾法治知能,司法院訂於 113 年 1 月起至同年 12 月 10 日止辦理「國民安心審判一起守護合作推廣計畫-地方政府村里辦公室」案,期透過與各地方政府合作,以村(里)為單位向居民宣導國民法官相關制度,同時宣導預防詐騙觀念,以加深民眾遵法意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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