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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03-28 | 點閱數: 22
(一) 申請資格:本市各公私立國中、小學之學生。
(二)

遴選指標:本獎項不以學業成績優良為最高指標,而以勤勞樸實之根本並結合關懷、誠實、公平、責任、尊重之 CEP (美國品格教育聯盟)中心德目為準則,甄選品德優良有具體事蹟足堪為學校楷模且學業成績達 80 分以上者。

(四) 薦送作業時程:
1、 113 年 6 月 14 日(星期五)前薦送符合資格之優良學生,每校至多 5 名。
2、 各校請於規定時程內(郵寄申請以郵戳為憑)檢附書面資料(專用申請表格 1 份,須由薦送老師親自撰寫)、實績佐證資料等函送長庚大學台塑企業文物館教育推廣組收(地 址:桃園市龜山區文化一路 259 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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