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桃園市 113 學年度學生美術比賽實施要點。 |
說明: |
一、 | 比賽重要日程事項摘錄如下: |
(一) |
報名日期: 113 年 9 月 11 日(星期三) (請提供姓名、題目、學校班級年級等資料至訓育組報名。) |
(二) |
作品繳交日期: |
113 年 9 月 24 日(星期二)。 |
(三) | 成績公告日期: 113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二)。 |
(四) | 書法類入選作品現場書寫日期: 113 年 10 月 18 日(星期五 ),桃園市現場書寫規範將另函公告。 |
二、 | 比賽重要事項提醒如下,餘未盡事宜請詳讀旨案比賽要點: |
(一) | 報名方式:一律採網路報名,未完成網路報名者,不予收件,報錯組別者亦不予收件。 |
(二) | 高中(職)組參賽者除書法類,皆需於報名表附 100-200 字作品介紹,手寫不收,請輸入於報名系統內;版畫類需 註明版種及材質。 |
(三) | 版畫類作品為預防作品彼此黏貼之現象,得以透明膠片覆蓋,未乾透者不收,作品正面簽名請使用鉛筆書寫,並寫上張數編號及畫題。 |
(四) | 繪畫類、平面設計類、漫畫類、水墨畫類、版畫類、西畫 類中,需現場創作之類組暫不公告,該類組獲本市學生美 術比賽前三名者,其作品經全國賽評審委員擇優者,應參 加 113 年 11 月 9 日(星期六)下午 1 時 30 分於郵政博物館舉 行之現場創作(時間、地點如有變更另行通知)。 |
(五) | 另請貴校注意參賽學生作品規格大小是否符合比賽要點規範,不合者一律退件處理。 |
三、 |
本案事涉學生重要權益,務請貴校承辦人員、指導教師詳閱,並請參加美術比賽賽務及報名網站操作說明會(辦理時間另函通知),比賽資訊請確實轉知所屬學生及家長,以確保學生參賽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