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 為防範腸病毒、流感、水痘等疾病流行,請貴校(園)加強落實各項防疫工作,請查照。 |
說明: |
一、 | 113 年 4 月 22 日起國小低年級(1 、 2 年級)及幼兒園於同 1 班級 1 週內出現 2 名以上腸病毒病童(不論腸病毒型別)時仍執行停課 7 日至低於流行閾值 |
二、 | 流感為急性病毒性呼吸道疾病,常引起發燒、頭痛、肌肉痛、疲倦、流鼻涕、喉嚨痛以及咳嗽等,但通常均在 2-7 天內會康復。臨床上所謂的感冒、喉炎、支氣管炎、病毒性肺炎以及無法區分之急性呼吸道疾患均有可能為感染流感病毒所引起。而估計每年流行時,約有 10%受感染者有噁心、嘔吐以及腹瀉等腸胃道症狀伴隨呼吸道症狀而來。 |
三、 | 諾羅病毒感染是引起病毒性腸胃炎的常見原因,好發於冬季、傳染力強,主要是經由糞口傳染,透過曾與病人接觸、食用遭汙染的食物或飲料等都可能造成感染,感染後 1-3 天開始出現腸胃炎症狀,主要症狀為水瀉、嘔吐,並可能伴隨頭痛、發燒、腹部痙攣、胃痛、噁心、肌肉酸痛等症狀,不可輕忽。 |
四、 | 水痘為帶狀疱疹病毒引起之高傳染性疾病,初期(紅疹出現前 1-2 天)包含輕微發燒(37.5-39℃)、疲倦、食慾不振、頭痛及肌肉或關節酸痛等症狀,之後皮膚開始出現紅疹,漸發展成紅丘疹、水泡疹、膿泡疹,而後結痂,由臉、頭皮往軀幹四肢延伸,全身性皮疹逐漸快速顯現隨後變成水泡,最後留下粒狀痂皮(通常約於 2‐4 週內痊癒)。 |
五、 | 依「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規定,疾病事件須通報項目如下: |
(一) | 依法通報事件(法定傳染病): |
1、 | 結核病。 |
2、 | 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
3、 | 流感併發重症。(一般流感免通報) |
4、 | 水痘併發症。 |
5、 | 登革熱。 |
6、 | 新型 A 型流感。 |
7、 | 新冠併發重症。(非重症免通報) |
8、 | 流行性腮腺炎。 |
9、 | 恙蟲病。 |
10、 | 百日咳。 |
11、 | Q 熱。 |
12、 | 猴痘。 |
13、 |
其他:請參閱衛生福利 部疾病管制署網站公布 五類法定傳染病(網址: |
(二) | 一般校安事件(一般傳染病): |
1、 | 紅眼症。 |
2、 | 腸病毒(非併發重症, 如出現手足口病或疱疹 性咽峽炎) 。 |
3、 | 病毒性腸胃炎(如輪狀病毒、諾羅病毒及腺病毒,出現腹瀉症狀) 。 |
4、 | 水痘。 |
六、 | 綜上,請學校(園)加強各項疾病防治措施,請教職員工做好自主健康管理,隨時觀察學生健康狀況,並落實定期環境消毒與重點消毒、洗手設備之維護、群聚感染處理及停課停托等防疫機制,同時宣導學生注意個人衛生習慣,落實「生病不上學」的觀念,並確通報校安及本市傳染病通報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