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4-10-18 | 點閱數: 53
說明:
一、 依據客家委員會 113 年 10 月 17 日客會產字第 1136600682 號函辦理。
二、 為鼓勵 18 至 20 歲青年走入客庄,接觸客家文化及語言,逐步建構客語環境,特舉辦「來去客庄尞」短影音徵件活動(下稱本活動),邀集青年至 70 個文化重點發展區的客庄旅遊,並拍攝短影音,經審核通過者,可獲得獎勵金(共 6,000 個名額),以帶動客庄觀光。
三、 本活動鼓勵 18 歲至 20 歲本國籍青年(出生日期於 93 年 1 月 1 日至 95 年 12 月 31 日間,且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者)至戶籍地鄉鎮市區以外之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旅遊並體驗客家文化,於明(114)年 2 月 28 日前優先上傳影片且審核通過者可獲得新臺幣(以下同)2,500 元獎勵金。
四、 另為振興花蓮地震及風災後的客庄觀光,其中,符合上開資格之青年且戶籍地非屬花蓮縣者,於 113 年 12 月 15 日前至花蓮縣客家文化重點發展區(鳳林鎮、玉里鎮、吉安鄉、瑞穗鄉、富里鄉、壽豐鄉、花蓮市、光復鄉)旅遊,優先上傳影片並通過審核者,獎勵金加碼至 4,000 元,限額 2,000 名。
:::

會員登入

學校簡介

展開 | 闔起

衛星雲圖

:::

新坡國小FB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