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本府衛生局 114 年 1 月 7 日桃衛心字第 1140001175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為提供非法物質濫用青少年心理輔導及醫療服務,期透各網絡單位轉介有需求之少年個案,藉由補助費用降低經濟負擔,提升少年接受輔導或就醫意願,協助成癮防治、預防再接觸及促進心理健康。
三、本計畫各方案可依少年需求互相銜接服務,以提供少年更便利、適切之治療及輔導資源,計畫總覽(如附件 1),服務 流程及服務規定計畫書(如附件 2),轉介單(如附件 3)。
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