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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02-26 | 點閱數: 29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下稱國教署)114 年 2 月 19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0013530 號函及教育部「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辦理。


二、國教署補助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完成數位研習課程將於 114 年 3 月 3 日前上架教育部磨課師平臺,請貴校依附件說明鼓勵教師完成學校所屬學習階段別數位研習課程(含研習影片、填寫問卷),如有相關問題,請洽財團法人靖娟兒童安全文教基金會周小姐,電話: 02-28801101 轉 213 。


三、本案研習課程依課程長度核予研習時數,國教署將統計各縣市教師參與交通安全教育研習資料並提報行政院中央道路交通安全會報,呈現各縣市推動績效。

 

四、另依教育部「學校推動交通安全教育參考指引」,本市各級學校每學年須辦理 4 小時交通安全教育研習與 4 小時交通安全教育課程,並列為本市交通安全教育訪視輔導重點指標之一,請貴校依上開指引落實學校交通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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