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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組長 - 學務處 | 2025-03-04 | 點閱數: 23
主旨: 檢送本局 114 年度環境教育教材推廣教育活動計畫(含申請表 )1 份,請有意願參與之學校踴躍送件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 依據本局 114 年 2 月 20 日桃教體字第 1140015026 號函辦理。
二、 旨案為鼓勵學校及教師運用桃園市環境教育教材及環境教育場所進行課程活動,提供學生多元學習環境與展能舞台。
三、 本案活動辦理方式說明如下:
(一) 申請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3 月 19 日(星期三)下午 5 時止,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申請。
(二) 本案經費申請需檢附資料包含以下 3 項:
1、 申請暨審核表(表 1)。
2、 申請計畫(含教學方案或活動計畫)(表 2)。
3、 經費概算表(表 3)。
(三) 申請方式:將申請暨審核表(如表 1 )、申請計畫(如表 2)(含教學方案或活動計畫)及經費概算表(表 3),紙本經校長核章後,免備文,正本逕寄(送)新屋區社子國小教導主任張力仁收(地址:桃園市新屋區社子里社福路 235 號,信封請加註「114 年度環境教育教材推廣活動計畫」),另電子檔請 mail 至 kumadidi@ms.tyc.edu.tw(mail 主旨請註明 114 年度學校環境教育教材推廣活動計畫),俾利辦理初審作業。
(四) 審查方式:由輔導團遴聘委員進行計畫審核,並依下列項目優先審酌補助,
1、 校內已有人員取得環境教育人員認證(檢附證書影本)。
2、 以本市環境教育場所辦理活動者。
3、 計畫(活動內容、教學方案、經費規劃等)符合本案要旨,且明確傳達友善環境、永續發展、 SDGs 之理念,並確實可行。
(五) 經費補助:
1、 運用環教繪本、或本市環境教育場所,實施教學活動或是體驗教學活動,含門票、車資、保險、材料、誤餐、茶水、雜支、鐘點費及助教費(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等,最高補助新臺幣 1 萬 5 千元為原則。
2、 結合閱讀教育,運用環教繪本、或本市環境教育場所,辦理主題活動或營隊,含門票、車資、保險、材料、誤餐、茶水、雜支、鐘點費及助教費(依講座鐘點費支給表辦理)等,最高補助新臺幣 3 萬元為原則。
四、 相關活動諮詢請逕洽承辦學校社子國小教導主任張力仁,電話(03)4772444 分機 21 。

         備註:環境教育設施場所https://neecs.moenv.gov.tw/Home/PlaceQry?Area=%E5%85%A8%E9%83%A8&City=%E6%A1%83%E5%9C%92%E5%B8%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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