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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教組長 - 輔導室 | 2025-03-28 | 點閱數: 17
說明:
一、 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以下簡稱國教署)114 年 3 月 19 日臺教國署幼字第 1145600612 號函辦理。
二、 為凝聚設有集中式特教班之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學前特殊教育教師合作落實融合教育之共識,並透過分享參與旨揭計畫之執行成果,促進各園及輔導人員經驗交流,以增加推動融合教育之實務能力,爰國教署訂於 114 年 5 月 6 日及 5 月 27 日分別辦理中區及北區 2 場分享會。
三、 旨揭分享會之辦理地點、報名方式及活動內容等資訊詳如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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