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 114 年 3 月 27 日臺教資(六)字第 1140033169 號函辦理。
二、為強化對於火災預防與安全之重視,藉由徵選具吸引力及淺顯易懂之影像創作作品,以推廣火災預防的正確觀念。
三、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 114 年 7 月 31 日止。
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