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告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04-15 | 點閱數: 17

(一)活動目的:為鼓勵本市中小學運用防災教育館場域資源,進行戶外教育及體驗活動,提升防災意識。


(二)辦理期間: 114 年 11 月 30 日前辦理完畢。


(三)活動內容:有意願參與之學校提出申請,經市府核定補助參訪學校後,由參訪學校向桃園市防災教育館預定各參訪日程,到館參訪時間以半天為原則,安排導覽活動與體驗活動各 1 小時,該館開放時間為 9:00~12:00 、 13:30~16:30 ,參與學生將製發防災宣導小文具(另行寄送至各校)。

:::

會員登入

學校簡介

展開 | 闔起

衛星雲圖

:::

新坡國小FB粉絲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