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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學務處 | 2025-09-09 | 點閱數: 73
一、 本案相關訊息如下:
(一) 參加對象:全國國中、小學、幼兒園在學學生,請以學校為單位送件(不接受個人送件)。
(二) 收件時間: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1 日止。
(三) 收件地點:新坡國小學務處訓育組。

(四)

參加作品:內容不拘。

繪畫媒材:不拘。(不分類以平面作品為主,立體作品請勿送件)

規 格:限四開 39 公分×54 公分

參加件數:每學童限參加一件,入選發現重複者刪除,團體送件數量不限。

本活動以團體統一送件,不接受個人送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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