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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習 生教組長 - 學務處 | 2025-10-20 | 點閱數: 27

一、依據「校園霸凌防制準則」辦理。


二、協助學務人員掌握「校園霸凌防制準則」修正重點,強化相關程序與知能,透過案例探討,提升實務處理及調和能力,以有效預防與化解學生衝突,修復同儕關係,遂辦理旨揭研習,請各校檢視校內教師研習經歷,由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優先報名。


三、旨揭研習辦理資訊如下:
(一)時間: 11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五) 8 時 30 分至 17 時。
(二)地點:桃園市立大園高中( 337303 桃園市大園區大成路二段 8 號)
(三)參與對象:本市所屬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考量場地人次有限,請 114 學年度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務必參加,並優先報名參訓, 114 年 10 月 26 日後開放非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報名。
(四)報名方式:請至桃園市教育發展資源入口網(開課單位:新莊國小;研習代號 E00141-251000002 )報名。因研習場地座位有限,報名人數上限為 175 名,即日起至 114 年 10 月 25 日,由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優先報名, 114 年 10 月 26 日後至 11 月 10 日開放非新任學務主任或生教組長(及生教副組長)報名。


四、本局同意本市所屬學校與會人員公(差)假登記出席,所遺課務,請公務排代,並得依規定聘請代課教師並得支領代課鐘點,先由學校預算用人費用-聘僱及兼職人員薪資-兼職人員酬金項下支應,倘有不足再由本局補助。私立學校出席人員惠請學校予以公(差)假登記,全程參與者由承辦單位核發 7 小時研習時數。


五、本案倘有報名相關疑問,請洽新莊國小蔡忠勳主任,電話:(03)3231264 分機 3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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