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本府警察局 114 年 10 月 16 日桃警預字第 1140142017 號函辦理。
二、請透過校內各類媒體傳播、網路媒體貼文及公開集會場合加強推廣旨揭宣導素材,以提升師生及家長之警覺心,避免遭詐騙集團話術誘騙受害。
三、檢附宣導圖卡及文宣素材各 1 份。
桃園市觀音區新坡國民小學